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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各种意外事故,而在工作中,企业主们也时常担心各类的意外风险发生,对于企业对于员工的责任心,让雇主责任险成为企业必备刚需。
企业买了工伤保险够赔了吗?
即便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企业仍然有部分责任需要自行承担。
比如:员工停工期间的工资、停工护理费、社保外的用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责任。
企业如果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全部责任都有企业主自己承担,这无疑是不小的压力。
不管是员工还是老板,都要了解的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提到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 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 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 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 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 的工伤保险待遇
雇主需要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老板们的真刚需-雇佣责任险
总结一下,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用工风险越来越大,
相信很多企业主对于风险的意识也越来越全,
雇主责任险已成为企业商业保险的第一道防线,
雇主责任险可以说是一个企业的刚性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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